天津市宁河区面向全区公开竞聘宁河区中小学副校长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职共4人公告
2024-06-22 08:49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和改进全区教育系统领导人员管理,建设高素质教育系统领导人员队伍,提升宁河区教育教学服务能力。拟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公开竞聘宁河区中小学副校长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职。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宁河区中小学副校长3名(副处级)
宁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职1名(副处级)
二、竞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竞聘范围
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
2.熟悉新时期教育系统工作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类专业;
7.取得教师相应执业资格;
8.具有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9.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职能力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具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因重大教学事故、教学纠纷、突发教育教学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或因违反教育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竞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流程为: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7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竞聘人员以个人名义,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进行报名。
本次竞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竞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与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竞聘计划数。报名岗位未能开考并已完成报名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可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如需对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请报考者拨打咨询电话:022-69367991 (工作日时间8: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7月6日16:00
竞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24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
(三)笔试
笔试拟于2024年7月13日前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查询。竞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规定,专门机构将对笔试中雷同答案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复审
综合笔试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组织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拟于2024年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5-10个工作日内,面试结果将在北方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并通知是否进入组织考察阶段。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按照计划考察人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竞聘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考察人选超出计划考察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集体面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征求廉政意见等方式,对组织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请认真阅读公告,未尽事宜以区委组织部最终解释为准。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一、竞聘职位
宁河区中小学副校长3名(副处级)
宁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职1名(副处级)
二、竞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竞聘范围
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
2.熟悉新时期教育系统工作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类专业;
7.取得教师相应执业资格;
8.具有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9.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职能力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具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因重大教学事故、教学纠纷、突发教育教学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或因违反教育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竞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流程为: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7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竞聘人员以个人名义,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进行报名。
本次竞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竞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与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竞聘计划数。报名岗位未能开考并已完成报名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可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如需对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请报考者拨打咨询电话:022-69367991 (工作日时间8: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7月6日16:00
竞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24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
(三)笔试
笔试拟于2024年7月13日前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查询。竞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规定,专门机构将对笔试中雷同答案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复审
综合笔试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组织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拟于2024年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5-10个工作日内,面试结果将在北方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并通知是否进入组织考察阶段。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按照计划考察人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竞聘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考察人选超出计划考察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集体面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征求廉政意见等方式,对组织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任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请认真阅读公告,未尽事宜以区委组织部最终解释为准。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