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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2024年公开招聘90名行政审批综合岗位服务人员公告

2024-09-03 17:16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邯郸市行政审批综合岗位服务人员,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受理接件、告知送达等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服务人员9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2004年9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质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6.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好气质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薪酬福利构成
底薪+绩效+五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在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邯郸APP(邯郸直聘),我公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11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9月11日17:30,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11日18:00。
3.报名网址(地址):
(1)网上报名:https://s.nuoyoukao.com/s/24297
 
(2)线下报名: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西路鹿诚国际大厦B2407
4.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以及专业相关的基本常识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笔试地点在本市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笔试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本市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非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
3.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医院临时指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的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邯郸市鸿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招聘的人员在合同期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报考人员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我公司无关,特此提醒!
3.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此次招聘解释权归邯郸市鸿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310--4661660,0310--4661663 (工作时间咨询)
 
 
 
                                       邯郸市鸿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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