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处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13 15:15 分享到:
为弥补天津市应急管理处置中心人员不足,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处置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承担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线监测平台日常值班和监测信息接收、处理、汇总工作,承担“12350”举报专线和举报投诉信息的受理、收集、整理、汇总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符合岗位要求的2019、2020、2021年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4月8日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由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4月28日9:00至16:00。
资格审查:本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报名系统答复。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19日9:00至5月22日16:00。
2.笔试时间及科目:5月23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
3.公布成绩:6月8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资格复审:6月9日至6月15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笔试成绩第3、4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3.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6:00。
4.面试时间:6月26日至6月27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地点: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创智西园2号楼)
6.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谈成绩×50%。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7月7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
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组成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备案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出现需要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将在发布招聘方案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考生报名的手机号进行短信通知。
考务咨询电话:2805188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应急管理处置中心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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